青岛市择日住院预住院期限

导语 青岛市职工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择日住院预住院期间有关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青岛市择日住院预住院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

  注意: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择日住院预住院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青岛市职工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择日住院预住院期间有关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期限规定】

  青岛市择日住院预住院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预住院期间,由经治医生合理安排相关检查项目,并在预住院登记后7日内安排患者正式住院,病情发生危重变化患者优先安排入院。

  拓展阅读>>>

  择日住院和住院的区别】

  择日住院预住院是一种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模式,指针对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估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患者先行办理预住院,将院前准备期间必要的检查检验等项目完成后,再行办理正式住院,相关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纳入医保住院结算,从而缩短患者住院日、提高医疗机构床位使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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