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导语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即青岛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此项补贴标准请看正文。
此项补贴为——青岛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其中一个申领对象为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经本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月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上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所需资金按体制从市、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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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对象
1.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经本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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