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导语 自2022年4月26日起,青岛市《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开始实施,申领条件见正文。
★申领条件★
申领对象申领补贴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招用人员含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有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自用职工。
2.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对申领补贴时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领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月;对招用本单位原职工的,解聘备案时间距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须间隔6个月及以上,且期间未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一次最多可申领前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申领当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吸纳就业】可获青岛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入口、申请对象|条件|材料|地点、补贴标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