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籍居民在青岛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证件?

导语 当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时,前往就近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即可,但部分情况下不予异地受理,详见正文。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无需携带材料,本人记住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

  请注意,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异地受理: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拓展阅读>>>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到就近户籍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3.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4.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缴纳10元证件工本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入口、附近派出所地址|电话|工作时间查询入口、办理|补办|换证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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