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由职业者公积金开户所需材料

导语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开设,办理所需材料请看正文。

  申请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及咨询。

  (一)身份证原件;

  (二)《青岛市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

  (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身份凭证原件。

  拓展阅读>>>

  办理条件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在青岛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注:自由职业者在青岛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是指当前社保缴费状态,应为自由职业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包含本市用人单位缴纳或自由职业者个人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受此项限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自由公积金】可获青岛自由职业者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办理入口、缴存基数|比例|材料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