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备案申请材料
导语 青岛市退休(职)后异地安置人员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请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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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参保人自助开通备案、即时享受异地就医待遇。
根据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调整我市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其中,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五类人群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青岛异地就医备案分类|备案流程|指南|撤销|联网结算医院|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