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现役军人结婚所需材料
导语 现役军人在青岛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提供部分材料证明军人身份,材料内容详见正文。
现役军人结婚所需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三张
➤现役军人应当提供军人证件
➤现役军人应当提供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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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双方自愿结婚。
预约方式
➤网上预约入口:
1、山东省民政厅官网
2、“爱山东”APP
➤电话预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青岛结婚登记预约|查询入口、预约操作流程、所需材料、登记处地址|电话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