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落户青岛必须有接收单位吗
导语 青岛最新政策,放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
技能人才落户青岛必须有接收单位吗?
答:青岛放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在中心城区落户降低缴纳社保年限条件,在城区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青岛最新的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条件如下:
①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
②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③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④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⑤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城区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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