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导语 青岛市养老保险转移有什么要求?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跨省、省内跨市流动就业时,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省内转移

  注意:自2021年12月31日起,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改由人社部门在职工退休前主动实施业务归集,不再需要职工和参保单位参与。

  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后,全省作为一个统筹区域,对于待遇领取地是山东省的,在山东省任何地方办理退休领取待遇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2、跨省转移

  (1)转出青岛

  参保职工申请将在青岛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出的,需打印在青岛市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再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申请转入即可。

  (2)转入青岛

  参保职工申请将在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青岛市的,需在青岛市参保缴费后,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并提交在外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

  网上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在线提交转入申请。

  更多详情:青岛市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流程及时限(省内+省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青岛市职工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养老待遇测算入口、待遇规定|转移|补缴|延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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