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导语 青岛市养老保险转移有什么要求?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跨省、省内跨市流动就业时,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省内转移
注意:自2021年12月31日起,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改由人社部门在职工退休前主动实施业务归集,不再需要职工和参保单位参与。
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后,全省作为一个统筹区域,对于待遇领取地是山东省的,在山东省任何地方办理退休领取待遇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2、跨省转移
(1)转出青岛
参保职工申请将在青岛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出的,需打印在青岛市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再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申请转入即可。
(2)转入青岛
参保职工申请将在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青岛市的,需在青岛市参保缴费后,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并提交在外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
网上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在线提交转入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青岛市职工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养老待遇测算入口、待遇规定|转移|补缴|延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