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标准及实施时间

导语 青岛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费率变为多少?什么时间实施?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

   根据鲁政办发 〔2020〕5号、鲁医保发 〔2020〕9号、 青政办发 〔2020〕5号等文件精神,自2020年3月1日起,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 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执行期 限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费率。

   此项调整,适用于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 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 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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