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权型人才住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导语 2021年6月22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关于上市交易问题请看正文。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6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规定:

  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继续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自房地产登记之日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的需要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区(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实行政府或指定机构与人才按持有份额享受收益的上市交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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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型人才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各区(市)可根据人才层次和实际住房需求,合理确定人才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也可结合人才住房供应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调整人才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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