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城阳区学历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地点)
导语 青岛城阳区学历落户办理的条件是什么?要哪些材料?材料有什么要求?青岛本地宝为您整理好了,详情请阅读下文1
一、条件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在城阳区有接收单位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二、材料
1、引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在职提供,A4纸复印加盖公章,单位首次办理还应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有效证照原、复印件登记备案)。
2、学历证书或学位证原价及复印件2份,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打印指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3、《人才引进申请表》2份(报纸制版,A4打印,盖单位公章,信息要求填写正确,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出现错误);
4、《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2份(报纸质版,A4打印)、
5、《青岛市引进人才基本情况信息表》2份(报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qdcyrsdl@163.com);
6、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7、申请落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无房证明,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1份 (提交材料时当月的无房证明)
8、人事档案 1份(所有材料需审完合格后开取调档函,未就业的提供)
9.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提供)
注:引进人才配偶房产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公安分局(2018年12月1日起,青岛人才落户手续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落户资格进行审核。)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7号城阳公安分局
电话:66582105/6658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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