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导游证变更办理流程
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变更需要什么材料?导游证姓名变更要去哪里办理?导游人员等级变更办理程序是什么?青岛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姓名变更、等级变更,需要更换导游证的,原导游证作废。其他变更需更改导游证相关内容的,原导游证可继续使用。
办理材料
变更导游服务单位
(一)仅限本区域内服务单位变更。
(二)原旅行社或相关行业组织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或注册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需注明“服务单位变更”),旅行社审核意见、发证机关审核意见(盖章)。
(四)导游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内页一、二页复印件,分别用于交验和存档。
(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别用于交验和存档。
(七)两寸红底近照两张。
(八)变更导游的导游证IC卡。(未经年审刷卡不予接收)
晋升导游等级(语种)变更
(一)原导游证IC卡。
(二)新取得的导游等级(资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两寸红底近照一张。
跨省(或市)调动及停职
(一)本人书面申请与原服务旅行社或相关行业组织解除劳动合同或注册证明,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办理停职。
(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需注明“停职”)。
办理流程
调动所属单位的变更:
在本地区内的所属单位变更,持上述办理材料所要求的四项材料,到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导游证变更手续。
等级调整:
持原导游证和身份证、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到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
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涉及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导游证编号的变更。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还须收回变更人原导游证,并在导游人员管理系统办理停职手续。持原发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和上述办理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换领导游证。
其他变更:
其他变更程序可参照以上内容执行。
办理地点
李沧区旅游局
黑龙江中路615号
市南区旅游局
市南区宁夏路286号1708室
市北区旅游局
市北区辽阳西路18号1002-1005室
城阳区旅游局
城阳区正阳路201号政府综合楼5楼
崂山区旅游局
青岛市崂山区科大支路57号崂山区委党校内
黄岛旅游局
黄岛区双珠路199号泰华商务楼四楼
莱西市旅游局
莱西市北京路105号行政办公大楼308室
胶州市旅游局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大楼10楼
即墨市旅游局
即墨市振华街87号恒盛源大厦5楼
平度市旅游局
平度市开发区钱塘江路2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