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领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安装了防伪税控设备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初次领购必须进行税务行政许可(按税务行政许可程序办理),以后领购实施验旧购新。

办理材料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发票领购簿》;

(二)税控IC卡或报税盘;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审核);

(四)已开具的最后一张份发票的记账联(该记帐联为正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若其后有作废发票,则需同时提供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五)需要更换发票购票人的填写《更换发票购票人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纳税人将填写好的需要提交的查验材料交发票管理窗口进行查验;如果纳税人在领购发票时需要更换专用发票购票人的还必须填写并报送《更换发票购票人登记表》,发票管理窗口人员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变更CTAIS2.0中的购票人信息;

(二)纳税人事先申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票人最多不得超过2人;发票管理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查验无误后向纳税人发售增值税发票并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免收发票工本费。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领购的发票开具完即可办理验旧购新。

税务机关完成时限:

资料完整齐全查验无问题的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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