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户口登记其他材料

导语 原系市外恢复户口登记其他材料有哪些?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恢复登记户口:原系市外

  一、其他所需证明一般是下列情况须准备的证明材料:

  1、在本市配偶处落户和配偶、子女共同回国落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2、在本市配偶处、父母处落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及与父母关系证明;

  3、在本市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同意落户集体户证明;

  4、本市配偶、父母户口的户主和产权人为其他人的,需提供户主、产权人的同意落户声明;户主和承租公房的承租人为其他人的需提供户主、承租人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5、固定住所证明。

  二、相关证明具体说明:

  1、与户主、父母关系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或亲子鉴定。

  2、固定住所证明: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或房屋承租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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