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导语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办公地点在哪?有哪些流程?青岛本地宝为您收集有关内容,如下:

  所属机构:市工商局(青岛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3工作日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 17号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工商局窗口及各分局所在地

  联系电话:85916362

  监督电话:85730761

1、办理条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2、所需申办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3、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审查——受理——决定——发照 审查——受理——决定——发照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工商局窗口及各分局所在地


4、办理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5、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6、申报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7、表格下载

 申请表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全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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