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岛教资认定流程(第二批次)

导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认定流程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8:00—6月27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鉴于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数多,建议申请人在6月2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以便认定机构尽快开展审核工作,确保证书及时发放。

  (一)网上报名

  1.登录报名系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认定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2.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选择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区市教体局作为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3.选择确认点

  所有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确认点均为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区市教体局。

  特别提醒:申请人务必认真选择个人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见附件1)。若选择有误,将会影响后续的认定工作。

  附件1.认定机构确认点工作安排表.docx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及指定医院

  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应于6月18日—6月27日,持本人身份证并自行携带打印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到本人选择的“网报确认点”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3)。

  附件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3.网报确认点指定的体检医院名单.docx

  2.领取体检结果

  申请人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结果。体检合格的申请人需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在6月27日17:00前拍照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全程网办”专栏。

  根据全程网办工作需要,申请人应提前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连同已领取的《体检表》(结论应为合格)一并交至医院,以便认定机构尽快对接医院开展工作。

  附件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特别提醒:申请人若确需跨区域体检,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本人选择的“网报确认点”进行报备,并按指定方式及时送达《体检表》和《登记表》,避免出现材料丢失,影响认定工作。

  (三)审核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且体检合格的申请人,请在6月27日17:00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全程网办”上传申请材料(见附件5)。

  附件5.全程网办上传材料清单.docx

  根据全程网办工作安排,各认定机构于6月18日8:00—7月4日17:00对申请人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审核。在此期间,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信息栏目“留言”板块。若审核发现问题,认定机构将通过电话或系统“留言”功能告知申请人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

  (四)认定发证

  7月23日起,各认定机构通过邮政EMS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免费寄给认定通过的申请人。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详实填写邮寄信息和联系方式,避免证书发放出现偏差。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通告,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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