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海岸新区普通高中录取规定

导语 2021年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普通高中在招生录取时严格按照分批次择优录取原则,具体录取规定请看正文。

  西海岸新区普通高中录取规定

  录取时严格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分批次择优录取;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的录取。已被区外学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新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改录其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

  1.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按照自主招生批志愿、艺体特长生批(含足球后备人才、艺体班)志愿、中美班批志愿(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普通班批(前三个批次缺额计划转入本校普通班批计划,胶南一中新增区外中美班缺额计划不转入普通班批)志愿的顺序录取。各批次志愿和批次内志愿为顺序志愿,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2.录取投档分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

  3.等级成绩要求

  自主招生批录取时,各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需达到相应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对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等级成绩的要求,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

  普通班批录取时,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含青岛九中)统招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普通班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所录取考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在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4.同分排序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内容评定,但不能以第一、二组合等级高低作为标准)由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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