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市外来务工子女小学入学条件及资料汇总

导语 2021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外来务工子女小学入学条件及资料已经整理好啦,快来了解吧。

  ❀市南区入学条件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满一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一年)。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

  3.符合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材料

  1.居住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需提供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

  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等)、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市北区入学条件

  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连续满年:

  (1)年龄须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

  (4)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社保证明)或在市北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非市内三区户籍儿童需要提供的材料

  儿童父母之一的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务工证明,以及含儿童的户口本。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崂山区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崂山区小学入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居住证(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崂山区居住证);

  ③在崂山区有稳定的住所,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崂山区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有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

  ④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办学校或所选民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上传信息未审核通过的家长,现场确认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查验)。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

  (1)父母任何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自主经营的提供崂山区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崂山区居住证。

  (3)提供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

  (4)父母与子女的户口本。

  ❀李沧区入学条件

  1.报名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儿童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满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2.入学条件

  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李沧区有稳定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一年);

  (2)父母一方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李沧区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李沧区务工一年以上(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

  (3)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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