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青岛本地宝为大家带来青岛市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方案,事关孩子入学,家长赶紧来了解!
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
为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2.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健全体制机制,着力完善制度规则,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优化服务。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工作要求,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采取多种方式,为广大学生家长做好入学指导,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服务。
三、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0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已实行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组织实施
1.责任主体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学校招生由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民办学校招生审批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或按照隶属关系统一管理,学校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办学能力进行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时间与区市所属公办学校同步。
3.核准招生计划
(1)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制定中小学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2)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小学升初中不再组织电脑派位录取。由企业全资或主要出资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招收企业职工子女、教工子女,但要严格核定单独招录学生信息,并坚持免试原则,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由市教育局严格把关,一校一策,妥善办理。本招生方案发布前,对在园幼儿在学学生,学校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或多年来一直实施并广泛知晓的政策,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原则同意延续执行至学生毕业。2020年5月起,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得再以此类协议等进行招生。
4.明确招生区域
(1)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市内三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其他区市民办学校招生区域由所属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2019年招生区域等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2)民办小学招生限于审批地所在区市。
(3)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三)工作流程
1.招生咨询
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政务网站、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设立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
2.招生报名
学校招生要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实施(见附件)。各区市要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化平台建设。
市内三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在6月3日-8日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志愿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其他区市小学毕业生家长登录所在区市招生网站报名。
小学入学报名仍使用各区市原有平台。
3.信息公示
(1)民办学校要将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备案后的招生简章(包括批准班额、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2)在组织电脑派位前,民办学校须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格式为:幼儿园升小学:3702022014****0101,张三;小学升初中:20083702***********,李四),并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不参加派位直接录取的学生名单(格式同上)。
4.组织招生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二阶段:所有民办初中学校与区市所属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青大附中初中部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其他初中学校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第三阶段:小学招生。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5.录取要求
(1)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的学校,应在派位现场打印新生录取名单,盖章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可在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市教育局政务网查询派位结果。
(2)参加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幼儿园升小学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小学升初中由学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
6.数据提报
录取结果要及时上传。对跨区市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做好数据管理。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其他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及时将学生学籍信息对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四)有关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
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取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等选拔性方式招生。
2.电脑随机派位
(1)电脑派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人员监督下,将派位数据导入派位系统,封存主机。派位现场随机抽取1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操作电脑派位程序,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共同监督电脑派位全过程,并由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2)电脑派位应组织不少于50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提前随机抽取并告知家长。
3.派位公证经费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提前安排电脑派位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招生组织工作顺利开展。电脑派位工作的公证费用由相关学校承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提供便利。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违纪举报、申诉受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对于严重违反招生要求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实行100%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三)加强学籍管理
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录取未经报名或不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确保“人籍一致”。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和关键工作环节,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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