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非首次申报指南(时间+材料+流程)
导语 非首次申报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怎么申报?在哪里申报?需要什么材料?青岛本地宝都为您整理好了,详情请阅读下文!
非首次申报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指南
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6日-4月12日
申报条件:
1.非首次申报,且没有更换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
2.申报补贴人员须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
3.申报补贴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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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社保证明打印操作指南】
5.国内普通高校在青就业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师范类毕业生登录)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6.不得重复享受政府优惠购房政策和住房补贴政策。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
申报网址
登陆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点击“网上办事”的“研究生补贴模块”,在单位用户处填写用户名(社会保险账号)、密码进入补贴申报页面。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准确填写申报补贴毕业生相关信息。
申报材料
由用人单位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登陆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申报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2、材料审核
携以上材料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补贴审核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经系统对申报人员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比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申报补贴人员相关材料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
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全市补贴申报人员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等政策性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确认
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通讯录
发放 范围 |
申领 部门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 |
高校毕业生 就业处 (国内研究生) |
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 |
66711722 |
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 (留学研究生) |
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 |
66711726 85912043 |
|
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 |
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4号窗口 |
66776880 |
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2楼公共服务大厅 http://shibei.qingdao.gov.cn |
58771882 |
|
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李沧区枣园路17号2楼服务大厅 |
87896069 |
|
崂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213室 |
88899133 |
|
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城阳区正阳路222号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楼) |
58659762 |
|
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7、8号窗口 |
85166613 |
|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高新区创业大厦B座1902 |
68686082 |
|
即墨区人才服务中心 |
即墨区蓝鳌路1215号308室(林业局对面) |
88551714 |
|
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楼群楼5楼大厅 |
82206557 |
|
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平度市新区大道79号1号楼203 |
88333928 |
|
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莱西市烟台路79号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66035782 |
|
|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 |
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甲 |
82677571 82663297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住房补贴】可获青岛住房补贴申报入口,补贴标准,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审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