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服务窗口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导语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恢复全市车驾管窗口现场业务的通告,自4月13日起,全市车驾管窗口、驾驶人考场、两个教育恢复现场业务办理。

  2022年4月12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恢复全市车驾管窗口现场业务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同意,自4月13日起,全市车驾管窗口、驾驶人考场、两个教育恢复现场业务办理。恢复现场业务后,我们将继续实行测温,核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坚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

  现场办理车驾管业务时,请您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一码通”扫码通行,保持有效间隔距离。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热线:122、12123。


  (图源:截取自青岛交警)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服务窗口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更好地保障群众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同意,自即日起,暂停全市公安交管服务窗口现场业务办理。现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暂停全市公安交管服务窗口现场业务办理工作(车驾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对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申请使用原号牌、学习证明逾期及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等车驾管业务,公安交管部门予以顺延三个月,对因此导致的违法情形不予处罚。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选择网上办理交通管理业务,可登录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https: //s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办理或进行咨询。

  四、须紧急办理的业务实行预约办理,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122或12123。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视情动态调整窗口服务措施并及时公布(敬请关注“青岛交警”“青岛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对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3月1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暂停办理】可获青岛受疫情影响办理时间有所调整的出入境|不动产|驾考|交管|户籍等业务及后续恢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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