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购房政策

导语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需要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更多详情请阅读正文!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购房条件如下:

  本市户籍

  限购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非本市户籍

  限购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

  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可获取青岛购房资格测试入口,青岛|非青岛户籍购房条件,购房资格证明办理指引。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