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导语 贷款期限以年的整数倍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8岁,女63岁)。详情详见正文。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年的整数倍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8岁,女63岁);再交易住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50年;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扩展阅读>>>

  最新政策:

  2025年5月7日发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2025年3月27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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