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导语 青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的国家规定产假和山东省增加的产假60天,共计158天。难产、剖宫产、多胞胎生育等享受国家规定的 产假也不同,具体详见正文。
青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的国家规定产假和山东省增加的产假60天,共计158天。
青岛产假天数=国家规定产假+山东省增加产假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分为两部分:
国家规定的产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由医保部门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
山东省增加的产假(60天):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生育总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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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天) |
山东省规定增加产假(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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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
难产 剖宫产 |
多胞胎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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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113 |
顺产:98+15×(胎数-1) |
60 |
难产、剖宫产:113+15×(胎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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