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范围

导语 青岛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优化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配租范围见正文。

  【配租范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青岛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供应。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在青岛市办理居住登记;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青岛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单位注册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申请人及配偶须在上述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未承租公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单位注册地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申请人及配偶须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未承租公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注意: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障性】可获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范围|流程、建筑面积、租赁价格|期限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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