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军人遗属优待证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导语 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公告,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工作,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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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2022年6月27日起至10月底为现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证集中申领阶段,2022年11月起转为常态化申请。优待证申请政策可到就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或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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