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导语 2021年11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详见正文。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21〕75号)与《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21〕7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厅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生40元(仅限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取);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考科目,以及综合科目(专业知识)考试费均为每生每科40元;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费均为每生35元,外语口语测试为自愿选择;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每生240元,复试费每生80元。春季高考技能报名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次90元。

  二、对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收上述费用。

  三、上述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期满后另行公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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