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青岛户籍居民可以在青岛首领身份证吗?

导语 自2021年11月26起,山东省开通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山东省户籍人员也可在青岛办理身份证首领。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东省公安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自2021年11月26起,正式启动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户籍类证明出具和新生儿落户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

  居民身份证首领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申请,受理地派出所为申请人采集制证信息,提交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传至制证单位。制证单位制作完成后按程序转交受理地派出所或直接寄递当事人。

  受理范围: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

  受理地点:包括全省范围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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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与实体身份证证面信息完全一致,在需要核实身份时,征得核验方同意,即可替代实体身份证使用。目前领取方式非常便捷,省内外户籍居民只需关注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后点击身份证信息,根据提示完成刷脸等身份认证,一分钟即可查看自己的“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入口、附近派出所地址|电话|工作时间查询入口、办理|补办|换证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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