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退役军人可以可以自己缴公积金吗?缴费标准是多少?

导语 2021年11月1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缴存方法及标准请看正文。

  退役军人公积金缴存方式及标准

  缴存方式:可以由本人缴存公积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各辖区管理处大厅填写户开户申请表,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缴存。

  缴费标准:按照每年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基数文件中的上下限标准确定(青岛市每年7月份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上限为青岛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青岛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青岛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军人公积金】可获青岛退役军人公积金缴存标准|方式|材料、转移|使用、贷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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