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2024年公租房选房注意事项

导语 根据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拟组织对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轮候选房

  1、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顺序选房,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含原《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特别提示:本次实物配租正式入围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选房定位后放弃的以及选房后30天内不签订租赁合同、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候补入围家庭,因个人原因选房定位后放弃选房后30天内不签订租赁合同、不办理入住手续的,上述情况均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退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实物配租。

  2、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含原《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以及《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以下为此前信息,仅供参考:

  选房注意事项

   (一)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轮候选房。

  (二)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现场,不再另行通知。

   (三)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及《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参加选房。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已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参加选房。

   (四)入围人员选房时间限定5分钟,超过5分钟未能选定房屋的,由下一序号入围人员开始选房。

  (五)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后续入围人员选房。

  (六)对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入围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上午或下午)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若入围家庭自愿放弃选房资格,可由候补人员按综合计分顺序递进参加选房。

  (七)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参加选房并取得《选房定位通知单》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八)候补家庭按照候补顺序号,依次选择剩余房源。

   (九)合同签订及办理入住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市南公租房】可获取青岛市南区2021公租房配租入围名单,选房时间、地点、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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