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偿还异地商贷的职工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近期,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偿还异地商贷提取公积金的材料进行再精简,其中,偿还异地商贷的职工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请看正文。
偿还异地商贷的职工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身份1:借款人及配偶
1 )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明细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配偶提取时,应追加关系证明原件
精简部分:不需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身份2: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
1)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明细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配偶提取时,应追加关系证明原件
5)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所购房屋为非再交易住房)
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所购房屋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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