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每月领多少钱?

导语 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满足领取条件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计算公式请看正文。

  养老金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政府财政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由财政继续支付)

  基础养老金=200元(其中,65-74岁在此基础增加5元,75岁<含>以上在此基础增加10元)+加发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每月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重度残疾人按照提前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的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1号)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92元提高到20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

  拓展阅读>>>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办理

  参保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就近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可获2023年青岛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材料、缴费入口|档次|时间、待遇享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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