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终止情况及办理方法
导语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办理人,如果想要终止此项业务,终止情况办理方法请看正文。
业务终止
1、申请人如发生婚姻信息变更、死亡以及提前结清购房贷款等事项,需办理终止业务的,申请人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离婚证明、离婚协议、法院的裁判文书、死亡公证书、结清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及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办理终止业务。
未及时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的,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承担。
2、个人住房贷款结清的次月,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功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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