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办理所需材料
导语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信息,详情请看正文。
★申请材料★
第一(主)借款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
一并为关联人申办开通的,提供关联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无关联人的无需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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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商贷提取合作银行的范围
为更加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容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合作银行范围,新增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异地商贷自助提取业务,东营银行本市及异地商贷自助提取业务。
实现本市商业贷款自助提取的银行范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河北银行、日照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广发银行、东营银行。
实现异地商业贷款自助提取的银行范围:招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省内)、浙商银行、齐鲁银行、日照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汇丰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东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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