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消息

导语 为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住品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青岛市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工作。

  2021年9月1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住品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项目立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申请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市级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业务指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规划和土地手续办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各区(市)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辖区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求调查、计划申报,指导业主委员会进行宣传发动、民意征集等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居民自愿、多方参与、建管并重的原则。

  更多信息阅读点击>>>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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