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导语 2021年9月1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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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基础类是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是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是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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