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
导语 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操作,申请提取流程请看正文内容。
基本流程
1、信息确认
住建局将已正式施工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相关信息提供给公积金中心。
2、提取申请
信息确认后,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点此查看)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点此查看: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网上申请操作指引(附入口)
3、审核通过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其中提取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I类借记卡。其中I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恒丰银行、招商银行。
备注: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I类借记卡的,需职工本人通过柜台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行绑定,也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到柜台进行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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