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师职业礼遇从教年限计算办法

导语 2021年8月24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礼遇工作的通知,教师从教年限计算办法详见正文。

  教师从教年限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在国内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1.计算从教年限时,按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当年当月起算,至发放证书年度8月底止。

  2.原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入从教年限(非带薪学习者不计算为教育工作的年限)。

  3.受各种处分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受处分期间仍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4.在两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5.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退职、辞职、辞退后重新参加工作,仍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前后任教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上述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只适用于审核、颁发从教荣誉证书,不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挂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师礼遇】可获青岛教师职业礼遇公告、内容、从业年限计算、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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