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租房配租结果在哪里查?
导语 2021年7月27日,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2021年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对崂山区公租房事宜做了规定,后续结果查看方式请看正文。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在崂山区政务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结果将于2021年9月28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崂山区政务网、青岛日报、崂山区各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布。青岛本地宝也将持续跟进结果公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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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一档租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2号)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及差别化租金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市北区万科紫台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153号)规定,标准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市场租金 (元/㎡月) |
第一档 (元/㎡月) |
第二档 (元/㎡月) |
第三档 (元/㎡月) |
第四档 (元/㎡月) |
城市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人均月收入≤810元 |
810元<人均月收入≤1693元 |
1693元<人均月收入≤2540元 |
2540元<人均月收入≤3388元 |
|||
1 |
午山馨苑 |
25.70 |
0.75 |
7.71 |
12.85 |
17.99 |
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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