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租房配租范围
导语 2021年7月27日,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2021年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对崂山区公租房事宜做了规定,配租范围详见正文。
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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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青岛市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88999750
青岛市崂山保障房建设运营管理中心:83955556、8395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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