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补发时间

导语 2021年6月28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青岛市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发额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退职人员晚年生活,使其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全青岛市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发放时间〗

  这次调整,1-6月份新增的养老待遇将于6月底前划入企业退休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发放账户中,从7月份起新增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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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说明〗

  1、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全省统一政策并组织实施。各市必须按照全省的统一规定执行,没有单独制定政策的权限。

  2、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 1.2%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家、省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3、按照省统一政策和要求,本次调待分项合计后总额取整、计算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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