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与外国人婚姻登记地点

导语 自2021年5月1日起,青岛市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将下放至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具体地址请看正文。

  自2021年5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到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青岛市民中心婚姻登记窗口不再办理登记业务。

  青岛市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单位
地址
业务范围
联系电话
市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3楼
国内居民及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
0532-68896199
市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青岛市市北区乐环路18号
0532-88759599
崂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4楼
0532-88896990
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20号南楼4楼
0532-84634260;0532-84632596
城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
0532-87868075
黄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578号恒德大厦3楼登记大厅
0532-86975312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0532-85166022
即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青岛市即墨古城内万寿宫街331号
0532-87556167
胶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东楼裙楼2楼
0532-82206502
0532-82206599
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平度市北京路379一2号市民服务中心
0532-84389230
莱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莱西市天津路9号
0532-8840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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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⑴本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⑵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⑶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⑷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⑸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⑹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

  (1)本市居民: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外国人:护照、单身证明(1、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经该国外交部门认证或外交部门授权机关认证,最后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直接由该国驻中国大使馆出具。3、在本国出具,由该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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