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外来务工子女小学入学所需材料(2021)
导语 青岛市南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需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等,详见正文。
❀入学条件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满一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一年)。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
3.符合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相关材料
1.居住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需提供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
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等)、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