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范围人群

导语 青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最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出台,那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哪些人群呢?详见正文。

  4月7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了《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指在青岛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务工且在务工地没有正式户籍的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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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一年);

  (二)父母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青岛市务工一年以上(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

  (三)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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