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个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指南

导语 个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怎么办理?有什么规定?青岛本地宝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详情请阅读正文。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

  ➤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主体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方式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年度汇算时间|入口,办理方式,个税税率表,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查询入口|时间,个税APP下载|个税计算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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