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程序

导语 青岛人才住房怎么分配?要走哪些程序?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全市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分配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排序规则开展分配工作,区(市)和各自建人才住房单位不能单独划定或提高申请条件。

  市本级投资建设和筹集的人才住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定分配方案、发布分配公告,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经查重审核后,组织实施分配。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组织建设的人才住房优先面向用工单位、园区及周边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人才住房,优先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上述房源分配后的剩余房源以及区(市)建设和筹集的人才住房,由区(市)组织分配。区(市)和自建人才住房单位制定的分配方案报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分配。分配结束后,要将合同签订情况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录入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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