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导语 青岛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进行调整。,详情请阅读正文!

  缴存基数:按照自由职业者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由自由职业者个人申报。上限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高于24%,不得低于10%。

  相关阅读:2021年度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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