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购指南(条件+时间+方法)

导语 2018年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购要什么条件?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怎么申请?青岛本地宝为您整理好了,详情请阅读下文!

  销售项目

  申购条件

  本次公开销售住房面向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

  登记时间

  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周六、周日正常受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登记。购房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

  登记方法

  ⑴网络登记方法。打开网站首页选择“住房保障”版块,进入“住房保障持证家庭申购经限房登记”,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⑵现场登记方法。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和《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任一项目现场,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本人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

  特别注意

  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的相关规定,我市自2014年起已不再新增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本次公告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已能够满足我市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对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家庭而不购买的,待本次销售结束后,申请家庭持有的《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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