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购加分项有哪些

导语 2018年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购加分项有哪些?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加分?青岛本地宝为您整理好了,快来看看你可不可以?

  2018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购加分项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并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时加5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持抚恤定补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市民政部门负责对各区民政部门的备案信息进行汇总,我局据此予以加分。

  根据市卫计委等五部门文件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按每户5分计入综合评分;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按每户3分计入综合评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卫计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市卫计部门负责对各区卫计部门的备案信息进行汇总,我局据此予以加分。

  对于其他有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加分项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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